根據廣東省公安機關戶籍管理相關規定,經原戶主與戶內成年人協商一致,戶內成年人可變更為戶主。
需要核對的材料:書面申請(必須有原戶主、新戶主簽名)、原戶主和新戶主的個人身份證原件、戶口簿,若有戶內成員不能體現與新戶主關系的,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。請原戶主攜帶以上證件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。
若還有其它疑問,可以撥打陽春市公安局戶政股電話0662-7777101咨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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